父母怎么收回赠与房产,法律上如何认定

父母收回赠与房产的方式是:
1、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直接收回;
2、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一年内收回;
3、子女致使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收回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
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第六百六十四条
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,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。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。
第六百六十五条
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,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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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收回赠与的房产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收回。当发生以下情况,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房子收回:
(1)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的义务;
(2)子女未按赠与合同约定,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;
(3)严重侵害父母或父母的近亲属。一般情况下,父母出资购房,产权登记为子女的名字,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收回的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赠予合同的基本概念
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,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。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。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,如抵押权、地役权的设定,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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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可以收回赠与房产的情况如下:
1、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的义务;
2、子女未按赠与合同约定,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;
3、重侵害父母或父母的近亲属。一般情况下,父母出资购房,产权登记为子女的名字,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收回的。
父母收回赠与房产所需资料有哪些
1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;
3、房屋所有权证书;
4、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
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第六百六十四条
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,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。
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。
第六百六十五条
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,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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