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,电视台未经我的允许直接发布我的作品,怎么了?

发表权的行使方式有:
(1)作者与第三方出版机构等订立出版合同后,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;
(2)作者向报社、杂志投稿,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;
(3)法律规定的其他发表权的行使方式。
法律依据:
2021年6月1日生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十条
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:
(一)发表权,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。
第四十六条
广播电台、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,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,并支付报酬。
广播电台、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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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权的行使方式有:
(1)合作发表,作者与第三方出版机构等订立出版合同后,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;
(2)投稿发表,作者向报社、杂志投稿,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;
(3)其他发表权的行使方式。
法律依据:
2021年6月1日生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十条
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:
(一)发表权,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。
第四十六条
广播电台、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,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,并支付报酬。
广播电台、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,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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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发行权的行为:1、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,擅自发行其作品的;2、行为人未经合作作者同意,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行的;3、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五十三条
有下列侵权行为的,应当根据情况,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;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,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,予以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,没收、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、工具、设备等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经营额、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
(一)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、发行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汇编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;
(三)未经表演者许可,复制、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,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,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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